-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2) 经信(139)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3)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53) 电子信息(464) 机械制造(460) 油气盐化工(451) 食品饮料(453) 医药卫生(408) 纺织服装(345) 建筑建材(352) 物流运输(294) 银行金融(282) 电力水利(355) 电子商务(277) 教育培训(271) 农林牧渔(385) 批发零售(274) 服务业(295) 其他(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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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6:51 阅读量(593)人才政策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我厅重新修订编制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清单并结合市(州)立法情况,对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相应修订,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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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6:17 阅读量(823)人才政策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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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6:12 阅读量(845)人才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促进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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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2:07 阅读量(1649)产业政策川经信数信〔2022〕24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建设,经试点项目入库单位自主填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论证及公示等环节,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确定了2022年四川省第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项目入库名单。现印发你们,请积极推进入库试点项目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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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1:59 阅读量(1379)产业政策川经信宣教函〔2022〕805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卫健委,有关院校、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抓产业必须抓人才”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目标,通过举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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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1:53 阅读量(2302)产业政策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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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1:38 阅读量(2543)民营经济川经信服务函〔2022〕785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3号),进一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积极促进经济稳增长,培育壮大新经济市场主体,根据《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川经信服务〔2021〕41号),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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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1:33 阅读量(3080)项目申报川经信办函〔2022〕41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川经信创服〔2018〕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单位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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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1:25 阅读量(3083)产业政策川经信办函〔2022〕415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39号)精神,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支撑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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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4:41:05 阅读量(4370)产业政策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规范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范围全省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二、工作流程企业登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