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1) 经信(133)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2)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48) 电子信息(459) 机械制造(455) 油气盐化工(446) 食品饮料(448) 医药卫生(403) 纺织服装(341) 建筑建材(350) 物流运输(293) 银行金融(281) 电力水利(354) 电子商务(276) 教育培训(270) 农林牧渔(384) 批发零售(273) 服务业(292) 其他(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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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1:02:01 阅读量(189)产业政策川经信办〔2017〕104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外汇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7〕104号)和四川省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工作相关安排,在全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印发《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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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1:01:56 阅读量(184)产业政策川经信办技创函〔2017〕147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前期申报、初评工作已结束,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规定,我委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和成都海关对通过初评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专家答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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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1:01:48 阅读量(216)产业政策川经信财资〔2017〕258号 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各直属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信访维稳工作、安全和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督查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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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1:01:43 阅读量(188)产业政策川经信环资函〔2017〕59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加强节能和绿色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47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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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0:59:09 阅读量(233)产业政策川经信办〔2017〕89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制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分工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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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0:59:03 阅读量(216)产业政策川经信外经函[2017]605号 四川银河展览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我委于2017年8月21日对参与2017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进出口商品展四川制造业形象展区布展服务竞标的3家企业的设计搭建方案进行了评选。综合考虑展示主题、满足需求及经费预算等因素,确认你公司作为设计搭建单位。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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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17:32:09 阅读量(231)产业政策川经信财金函〔2017〕645号 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推进产融合作工作,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产业金融专家,组建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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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17:32:02 阅读量(362)产业政策川经信办函〔2017〕206号 机关各处(室):为积极推进和加强委机关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 长:陈新有 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朱家德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冯锦花 党组成员、副主任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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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17:31:59 阅读量(229)产业政策川经信技创〔2017〕30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强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示范企业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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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17:31:51 阅读量(267)产业政策川经信汽车函〔2017〕64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汽车制造企业:根据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事项的要求,现就我省汽车制造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请各汽车制造企业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规范废机油、废旧汽车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