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天府友谊奖”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天府友谊奖”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外专发〔2018〕1号)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省政府机关、经济部门、工商企业、农林水产、教育科研、医药卫生、生态环保、城乡建设、财政金融、文化体育和大型建设工程等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
(一)积极向我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我省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向我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为我省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科研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等企业中工作以及在国际交往、对外经济合作、人才交流中为我省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友好人士。
已获得过“四川金顶奖”或“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版)。各申请单位需从四川省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s://sichuan.caiep.net)“文档下载”栏下载《“天府友谊奖”申请表》。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只有“聘请单位意见”及其后栏目内容可用钢笔填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以内。
(二)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丰富翔实,除《“天府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工作的课题、项目成果等列入国家、省或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
各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将《“天府友谊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厅国合处审查后报省外国专家局。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29日前报送科技厅国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曦
电话:(028)86669687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际合作处306办公室
邮编:610016
电子邮件:hzc_sichuan@mail.sc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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