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公局函〔2016〕149号
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6〕4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送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人员概况
2015年度,省公务员局总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0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5人。
其中:在职副厅级1人、正处级干部9人;副处级干部9人;主任科员8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1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77.26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82.75万元,上年财政资金结转294.51万元。
2.上年财政资金结转主要是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经费(因会议推后,经费结转至2015年度)和服务器政府采购经费,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23.06%。
3.比上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25.08万元增加了52.18万元,增幅为4.26%,主要是增加了调标增资和年终考核目标奖励人员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2015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277.26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446.9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4.99%;部门专项经费支出830.3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5.01%。
2.上年结转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经费支出276.51万元和政府采购服务器18万元,共计294.5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3.06%。
3.比上年总支出911.65万元增加365.61万元,增幅为40.1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的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经费和政府采购的服务器;二是增加了公务员网络培训项目;三是加强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四是增加了调标增资和年终考核目标奖励人员经费。
⑴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专项支出)830.33万元,比上年489.82万元增加340.51万元,增幅为69.5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结转的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奖励工作会议和政府采购专项经费在本年度实施;二是增加了公务员网络平台培训项目经费;三是增加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本支出)374.79万元,比上年支出321.18万元增加53.61万元,增幅为16.7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军转干部等新进人员经费,二是落实工资制度改革,调整增加了职工人员经费。
⑶医疗保障支出(基本支出)25.41万元,比上年支出23.39万元增加2.02万元,增幅为8.6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进人员医疗保障经费;二是提高了职工医疗保障缴费标准。
⑷住房保障支出(基本支出)46.73万元,比上年支出77.26万元减少30.53万元,减幅为39.52%。主要原因:发放了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上年度列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本年度无此项目。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质量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川财预〔2014〕102号)要求及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根据2015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了本部门全部收支的综合预算。
(1)报送时效
按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准备工作。一是对单位及人员的基本信息、工资项目及数据进行全面的收集、清理、完善与审核,保证在9月15日前完成了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和上报工作。二是各处室按工作任务和部门事业发展需求,报送新增项目情况,通过清理、审核、筛选后保证在9月20日前完成了项目库的维护和报送工作。
(2)编制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收入预算编制口径,特别关注了对上年结转结余指标的编报,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做到了应编尽编,全部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管理,无一漏报。
二是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项目支出预算在预算编制中,强化了“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2015年度加大了对公务员履职能力的培训工作(一是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二是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的培训;三是公务员管理的业务培训;四是省直机关公务员全员网络学习培训。)和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保障力度。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时上报了本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省人大预算工委对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草案审查后,未提出意见。省财政厅下达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数与我局上报算数一致。
2.绩效目标填报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填报,均较完整地编制了计划、依据、当年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预期要完成的绩效目标。部门重点工作保障方面,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和量化,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
3.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
我局无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项目及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的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全年预算执行进度
我局公共财政预算在上半年部门预算考核中,执行进度较慢,中期评估后,加大了预算的执行力度。基本支出预算达到了均衡预算支出的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6月份46.55%、9月份63.06%,12月份 92.63%(扣除追加的项目推迟到2016年执行外),基本实现预定目标。无省级财力专项预算下达;无中央专款分配。年底除注消的资金外,无财政资金结余。
2.中期评估情况
2015年10月,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中期评估无预算调整和取消的项目。
3.机关节能降耗情况
2015年我局水、电、气、油的使用由省人社厅统筹安排管理,用量分别为:8180吨、464583度、14531立方米、68344.01升;分别比上年下降5%、12%、2%、2%,均完成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降耗比上年下降2%的指标考核目标。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3.17万元,执行年初预算27万元的48.77%,比上年支出26.91万元减少13.74万元,减幅51.06%。
①公务用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2.00万元,运行维护费共计支出8.24万元,执行年初预算的68.67%,较上年减少30.29%。主要原因:为支持配合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②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7万元,共计支出0.89万元,执行年初预算的12.71%,比去年增长122.5%。主要原因:在预算内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接待来川考察、调研的省内外政府机关部门,公务接待9批次/共69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③出国(境)培训费年初预算8万元,共计支出4.04万元,执行年初预算的50.05%,较上年减少70.59%。主要原因:年初计划2人出国培训,实际支付1人出国培训经费。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债务;无非税收入项目。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资产管理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由专门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管理。
⑴在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照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如实编制采购预算,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按规定程序申报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购。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185.3万元,执行了预算的81.92%(四川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大会会议费只用了会议预算的27.89%)。中期无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实施计划与年初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2)资产管理方面
①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我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已经完成将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且及时将资产变动情况录入系统。
②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
2015年,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一致。为了更好地用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局根据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适时地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更新,保障系统资产变动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完全一致。
③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填报工作,按时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工作,报表填写规范、完整、数据真实,且提交了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也进行了分析说明。
3.内部控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由省人社厅财务部门负责。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为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工作,2015年印发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管理基本制度汇编》,内控制度健全完整并且执行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廉政风险和重大责任事故。
4.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审核批复后的预、决算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5年3月6日我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2015年8月28日我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1月8日我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5.绩效评价情况
2015年我局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2015年6月我局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报送2015年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川公局函〔2015〕188号)。
6.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支付在财政支付系统平台上接受省财政厅和省人大的在线监督。
(四)部门整体绩效
1.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⑴稳步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报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印发我省的实施意见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好遂宁市聘任制试点有关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做好省政府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日常登记、调任转任等工作。
⑵认真组织实施四级联考和专项招考,开展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2015年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11066人。配合有关单位完成了2015年中央在川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录制度,出台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加强考录基础建设,举办省级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班,更新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系统。加大考录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选调生工作。
⑶顺利完成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大力推进平时考核试点,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试点。做好省政府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和奖励实施方案审核工作。认真开展省级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审核及报批工作。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期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来川休假疗养的接待、服务和保障任务。
⑷深入实施公务员四类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全员培训。为基层举办14期“送教上门”培训,培训3000余人。加强公务员申诉基础建设,推进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工作。
⑸切实加强公务员管理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公务员管理重点课题研究。举办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公务员管理部门履职能力。加强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业务办公平台。圆满完成2014年公务员年报统计任务,部署开展2015年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
2、部门实施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2015年我局无重点项目。
3、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5年,我局注重抓好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和公务员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省人大人代工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和厅党组的领导下,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民生、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公务员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7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2件。我局主办的5件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达到100%,5件全部满意。按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按规定对建议提案办理回复情况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51件。与前几年信访内容相比,2015年信访件主要是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方面的内容,举报和诉求类信访件明显减少。三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部署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并邀请部分对象召开政风行风建设专题座谈会,主动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全省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公务员管理部门政风行风水平持续好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2016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6.77分。
(二)存在的问题
2015年前三季度,本部门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全年预算安排与工作安排相互兼顾与协同,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和部门绩效管理要求,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强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度,使部门预算的执行进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附件:2016年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自评表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5年7月1日
附件
2016年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自评分 |
预算编制 (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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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省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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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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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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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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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分地 区 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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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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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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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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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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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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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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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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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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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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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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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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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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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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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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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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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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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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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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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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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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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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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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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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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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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效益 (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10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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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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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