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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监管分局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04:29       关键字:     点击次数: 794次    
    政策级别:   
    遂宁市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其他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04:29
    行业类型:   
    服务业 其他 不限 锂电及新材料 电子信息 机械制造 油气盐化工 食品饮料 医药卫生 纺织服装 建筑建材 物流运输 银行金融 电力水利 电子商务 教育培训 农林牧渔 批发零售
    政策分类:   
    战役政策(勿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监管分局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

    复生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遂银保监发〔2020〕5 号)

    农发行遂宁分行,大型银行二级分行,邮储银行遂宁市分行,成都农商行遂宁分行,天府银行遂宁分行,遂宁银行,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保险公司市级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有序有力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的要求,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 号)《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20〕3号)有关精神,指导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金融要素保障作用,结合辖区实际,现就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支持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是重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通讯等)、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行业(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农业养殖、物流供应等)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行业企业需求,建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快速通道,确保应急保供。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持续加大全市5+2+1”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和“一线两区七带”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跟进存量授信项目复工情况,提前做好资金投放安排,推动项目达到全年投资进度。保障新开工项目融资需求,确保投放进度、期限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减少信贷资金闲置,有效降低项目成本。三是跟进重点企业复工服务,明确专人“一对一”对接拟复工企业。根据新增融资、续贷安排、期限结构、服务效率等方面差异化需求,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

    二、帮助受困企业稳定生产守住风险底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银行业机构要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分类施策予以纾困帮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新增的逾期贷款,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可在计算逾期时间时扣除疫情时期。对复工困难导致现金流不足的企业给予不少于 3 个月的贷款展期,切实保障开复工企业资金需求。各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企业保险服务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企业暂时度过难关。

    三、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扩大产能。各银行业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对疫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供给能力。结合省市经信等部门公布重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名单,主动对接从事疫情防控所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及产业链环节企业,积极满足相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市内从事疫情防控所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及产业链环节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到期的,银行业机构应提供续贷政策支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无缝衔接。

    四、长效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小微民营支持政策。各银行业机构要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单户授信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主动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瓶颈,提高首贷率。二是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 LPR 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通过执行利率优惠政策、压降成本费用等方式,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确保2020 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 2019 年同期水平,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下降 0.5 个百分点以上。三是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良贷款、形成损失的,鼓励银行业机构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五、努力践行保险社会责任。各保险机构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全力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优化现有产品理赔标准,适当扩展保险责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新冠肺炎客户购买的疾病险、医疗险,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

    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加大对新冠肺炎感染客户保障力度。鼓励采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线上服务以及预付保险金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一要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业务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快审快贷,确保做到应贷尽贷。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

    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二要统筹安排各项金融服务。近期,市委、市政府正紧锣密鼓地安排和推进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各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要密切关注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开工复工情况,统筹安排本机构机关办公场所及各营业网点的生产经营,在切实做好自身防疫

    的情况下,有序推进各类业务的正常办理。三要优化防疫一线金融服务。合理安排营业网点数量,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有效保证线下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对向湖北疫区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开通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政府部门、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确需现场办理的疫情防控相关业务,网点要随申随办。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对新冠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业机构要延后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直至全省一级响应结束;在一级响应结束3 个月内,要根据相关人员实际情况,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灵活调整还款安排。

    七、强化责任落实及信息沟通反馈。各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统筹安排,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有关金融服务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及典型案例。由遂宁市银保监分局牵头建立信息周报制度,请各机构于每周星期四上午将政策落实情况报遂宁市银保监分局对口机构监管科,机构监管科汇总机构情况报送统信科。

    信息周报联系人:

    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科 徐 倩 2331513

    大型银行监管科 胡吉强 2333138

    中小商业银行监管科 陈 睿 2333151

    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 易 昕 2333187

    保险机构监管科 王 斌 2333153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

    遂宁银保监分局

    2020 年 2 月 19 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