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直属(代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9〕31号)要求,6月份将在全国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实际,现就全省工业行业(领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企业和直属(代管)单位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治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省工业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团体及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各行业领域要采取设置咨询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应急演练为主线,结合日常应急管理,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立足于灾害应对和事故处置全过程,完善优化预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科学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确保以活动促准备、以活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增强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行业负责人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邀请专家向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
(四)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重点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专题活动。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协调各级媒体开设安全隐患曝光台,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将对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和全国全省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好“12350”举报电话,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要求,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组织危化企业员工积极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的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要结合省内外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采取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企业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标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六)开展行业(领域)性安全宣教活动。按照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将“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合力推动安全宣教活动取得实效。
(七)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直属(代管)单位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在全行业形成威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倒逼企业采取刚性手段,强化安全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直属(代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经费,明确责任人。要积极与当地应急管理等部门搞好联动配合,督促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贴近生产生活。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抓住先进典型和事故案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曝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材料报送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应包含动员部署、宣讲活动、咨询活动、警示教育、应急演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题活动、安全生产天府行和新闻宣传相关内容和数据。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