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2:46:26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环资函〔2015〕37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联规〔2012〕29号)、《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2004年第16号令)等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委托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26家企业上报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通报。
从评审结果看(详见附件)26家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围绕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出的中高费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后对改善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请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和推进机制,确保审核报告中拟定的中高费方案项目按期实施,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对已完成的中高费方案项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附件:2014年度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结果(第二批)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联规〔2012〕29号)、《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2004年第16号令)等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委托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26家企业上报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通报。
从评审结果看(详见附件)26家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围绕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出的中高费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后对改善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请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和推进机制,确保审核报告中拟定的中高费方案项目按期实施,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对已完成的中高费方案项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附件:2014年度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结果(第二批)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