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直事业单位,中央在川单位:
为支持广大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川科技创新,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5〕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二)类别条件。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应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具备以下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对应的条件:
1.重点类项目资助,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类项目资助,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类项目资助,资助2017年1月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申报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资助类别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择优推荐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本计划往年入选项目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二)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三)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近八年出入境记录打印件;
(五)有关职称证明复印件;
(六)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七)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八)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和提交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线上申请。申报人登录“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0:11000/login?logout)留学人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附件。线上申请截至2022年4月13日。
(二)线上审核。按单位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申报人所在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专家服务中心依次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中央在川单位和省直及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提交至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线上审核期间,申报人可按审核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或材料。线上审核截至2022年4月15日。
(三)提交线下材料。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查看系统流程图提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套纸质材料,于2022年4月22日前,经所在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签意见。中央在川单位和省直及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系统生成的汇总表并同申报材料,于4月28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登录账号申请表和系统操作手册将在“四川专家”微信公众号“专家服务-留学生工作”栏目共享。申请人账号由所在单位分配,单位账号由账号管理员分配,2021年已申请的账号依然有效。
(二)申报人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线上审核情况,原则上有关单位要在申报人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并按时完成相关纸质材料审核和报送任务。
(三)为总结工作成效,请各单位对2018年以来的入选项目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入选人员调查表》(见附件),与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同时报送。各地、各单位资助对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将作为今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单位:省专家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028-81471659
报送邮箱:scrstliuxue@163.com
账号管理员(技术支持):15928513579,18584847663
附件: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入选人员调查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