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4:34:3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388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34:32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81022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09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栏),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10308:00121016: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81251800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一份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合处。

    (四)因科技部限项,申报中国和美国政府间合作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参加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请将全套网上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七份于201811261800报送科技厅国合处。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科技厅国合处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028-86669687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1024

     

    附件

     

    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

    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项目名称

     

    指南名称

     

    项目指南方向

    (明确到三级标题)

     

    项目牵头人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申报经费(万元)

     

    简要内容

    300字以内)

     

      

    50字以内)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