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明确了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101件,其中制定类项目22件,调研论证类项目79件。立法计划中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城乡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府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修订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正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做好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
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省政府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做好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
围绕城乡基层治理,省政府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草案,做好四川省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的调研论证。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省政府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资源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做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正)的调研论证。
围绕依法推进疫情防控,省政府计划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办法(暂定名),加快推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暂定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