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阿坝州红十字会为全国红十字会
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评选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13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红十字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在四川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阿坝州红十字会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现将阿坝州红十字会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请用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传真或面谈方式向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电话:028-86619539,传真:028-86619539)、四川省红十字会(电话:028-84355128,传真:028-84399915)反映,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3号8幢。
附件:阿坝州红十字会先进事迹简介
四川省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附件:
阿坝州红十字会先进事迹简介
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争取各方援助资金13.12亿元,实施项目863个,接收并分发物资价值1.7亿元,减免大骨节贫病患者医疗费60余万元;向国内外各类灾害募集资金1427.34万元;定期邀请医卫专家入州义诊。获“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在全国首次将《红十字会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翻译为藏文并印发农牧民;建设备灾应急中心,广泛开展急救员及普及培训,编发《自救互救他救知识手册》、《防灾避险知识读本》(藏汉双语)28000册;建立网站,全面推行“两公开、两透明”;举办红十字青少年“征文比赛”、“书画竞赛”。获“2012全国红十字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最佳组织奖。
积极作为,理顺体制。经不懈努力,州红会扩编升格,各县红会全面独立,实现体制建设“五到位”目标。不断提升红十字干部工作能力,逐步加快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步伐,建立基层组织系统管理和公益服务拓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