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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2 04:45:2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69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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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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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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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成文日期:   
    2021-05-22 04:45:22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要求,主动谋划全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做好上半年公招工作,倒排时间工期,每两周向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8月15日前完成教师招聘任务。在2021年上、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分别报送《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罗朝议

    电话及邮箱:028-8611002586115370@163.com。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2.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9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docx
    2.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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