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50:0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我省参加APEC技展会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体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个“资源共享、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提供对话”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我省将充分发挥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作为国际性展会的平台和载体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与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技术交流、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
二、展会主题
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16日
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1号馆(展览)、5号馆(洽谈)
深圳市会展中心五楼、六楼会议室(会议、论坛)
四、展会内容
(一)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创新成果展。展览规模计划为4.5万平方米,境外成员经济体展位400个,境内省区市展位750个,举办地展位200个。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范围包括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
(三)创新企业展。选择能够代表深圳城市精神的创新型企业,通过分会场展示创新型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创新模式。共设5个分会场:
(1)腾讯分会场
(2)华强文化科技分会场
(3)深圳湾创业大街分会场
(4)天安云谷分会场
(5)硬蛋科技分会场
分会场连续对外开放3天,分设媒体日、国际开放日和公众开放日。每个分会场通过成果展示、视频介绍、规划讲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展示深圳高科技成果和创新型城市特征。
(四)相关论坛。
1.开幕式
时间:7月14日
深圳市领导主持,国家领导人宣布开幕,21个APEC成员经济体代表及重要嘉宾参加。
开幕式结束后,领导和嘉宾巡馆参观。
2.主论坛:开放的中国与APEC创新大会
时间:7月14日
主题:创新实现梦想
议题:关注“一带一路”机遇、“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与全球制造业、5G时代、中小企业走出去、APEC女企业家发展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成果。
3.分论坛
(1)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发展论坛
时间:7月15日上午
(2)中小企业专利运营与技术转移论坛
时间:7月15日下午
(3)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创新论坛
时间:7月15日下午
(4)其他成员经济体机构申请的论坛及活动
4.全国中小企业厅(局)长工作会议
时间:7月14日下午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组织,与展会同时进行。
(五)配套活动。会展中心5号馆设置项目洽谈和技术对接专区,提供信息发布、项目路演和对接洽谈服务。
1.专利及技术转移展示及洽谈区
依托部分省份和深圳虚拟大学园,集中展示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及技术成果,设置50个标准展位,配备洽谈专区。
2.新三板企业展示及洽谈区
展示新三板代表企业的创新成果和成长潜力,推动项目路演、企业并购和线下交易,设置50个标准展位,配备洽谈专区。
3.投资融资机构展示及洽谈区
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融资为辅,集中券商、创业投资、众筹平台、银行、担保、小贷以及知识产权、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设置50个标准展位,配备洽谈专区
4.项目路演及信息发布区
设置容纳100人左右的项目发布区,搭建中心讲台和背景LED显示屏,并配置多台多媒体演示设备,滚动播放创新项目合作信息。
五、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用。
标准展位:7800元/3m×3m
室内光地:800元/平方米
(二)特装费用。
为做好我省参展企业的形象展示,我省展台采取统一特装,特装搭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比选,具体事宜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联系办理。
为支持我省企业参展,减轻企业参展负担,展位费和特装费由我委全额补贴。
六、工作要求
按照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委会下达我省的招展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重点组织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的展览展示。请各市(州)根据招展计划(附件1),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积极动员优秀企业参会参展。无招展计划的市(州)可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企业报名参会观摩。4月5日前,将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与观摩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联络员名单表(附件4)、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5)和住宿需求表(附件6)上报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
请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APEC技展会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动员和组织当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参会。
联系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赵 杨 何全文 曾 丽
联系电话:028-86264044 028-83220580
电子邮箱:scsjwqyc@163.com 408232500@qq.com
附件:1.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招展计划表
2.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3.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观摩企业信息汇总表
4.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联络员名单表
5.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6.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住宿需求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我省参加APEC技展会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体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个“资源共享、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提供对话”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我省将充分发挥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作为国际性展会的平台和载体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与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技术交流、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
二、展会主题
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16日
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1号馆(展览)、5号馆(洽谈)
深圳市会展中心五楼、六楼会议室(会议、论坛)
四、展会内容
(一)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创新成果展。展览规模计划为4.5万平方米,境外成员经济体展位400个,境内省区市展位750个,举办地展位200个。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范围包括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
(三)创新企业展。选择能够代表深圳城市精神的创新型企业,通过分会场展示创新型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创新模式。共设5个分会场:
(1)腾讯分会场
(2)华强文化科技分会场
(3)深圳湾创业大街分会场
(4)天安云谷分会场
(5)硬蛋科技分会场
分会场连续对外开放3天,分设媒体日、国际开放日和公众开放日。每个分会场通过成果展示、视频介绍、规划讲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展示深圳高科技成果和创新型城市特征。
(四)相关论坛。
1.开幕式
时间:7月14日
深圳市领导主持,国家领导人宣布开幕,21个APEC成员经济体代表及重要嘉宾参加。
开幕式结束后,领导和嘉宾巡馆参观。
2.主论坛:开放的中国与APEC创新大会
时间:7月14日
主题:创新实现梦想
议题:关注“一带一路”机遇、“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与全球制造业、5G时代、中小企业走出去、APEC女企业家发展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成果。
3.分论坛
(1)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发展论坛
时间:7月15日上午
(2)中小企业专利运营与技术转移论坛
时间:7月15日下午
(3)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创新论坛
时间:7月15日下午
(4)其他成员经济体机构申请的论坛及活动
4.全国中小企业厅(局)长工作会议
时间:7月14日下午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组织,与展会同时进行。
(五)配套活动。会展中心5号馆设置项目洽谈和技术对接专区,提供信息发布、项目路演和对接洽谈服务。
1.专利及技术转移展示及洽谈区
依托部分省份和深圳虚拟大学园,集中展示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及技术成果,设置50个标准展位,配备洽谈专区。
2.新三板企业展示及洽谈区
展示新三板代表企业的创新成果和成长潜力,推动项目路演、企业并购和线下交易,设置50个标准展位,配备洽谈专区。
3.投资融资机构展示及洽谈区
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融资为辅,集中券商、创业投资、众筹平台、银行、担保、小贷以及知识产权、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设置50个标准展位,配备洽谈专区
4.项目路演及信息发布区
设置容纳100人左右的项目发布区,搭建中心讲台和背景LED显示屏,并配置多台多媒体演示设备,滚动播放创新项目合作信息。
五、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用。
标准展位:7800元/3m×3m
室内光地:800元/平方米
(二)特装费用。
为做好我省参展企业的形象展示,我省展台采取统一特装,特装搭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比选,具体事宜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联系办理。
为支持我省企业参展,减轻企业参展负担,展位费和特装费由我委全额补贴。
六、工作要求
按照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委会下达我省的招展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重点组织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的展览展示。请各市(州)根据招展计划(附件1),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积极动员优秀企业参会参展。无招展计划的市(州)可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企业报名参会观摩。4月5日前,将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与观摩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联络员名单表(附件4)、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5)和住宿需求表(附件6)上报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
请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APEC技展会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动员和组织当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参会。
联系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赵 杨 何全文 曾 丽
联系电话:028-86264044 028-83220580
电子邮箱:scsjwqyc@163.com 408232500@qq.com
附件:1.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招展计划表
2.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3.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观摩企业信息汇总表
4.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联络员名单表
5.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6.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住宿需求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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