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17:15:5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办函〔2018〕65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政策评估的通知》(工装函〔2018〕112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区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政策评估工作,组织已获补贴的制造企业填写调查问卷(附件1),并按照评估报告(提纲见附件2)相关内容形成企业自评报告。同时梳理本地区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市(州)评估报告(提纲见附件2)。我委将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会同财政厅、四川保监局在5月份开展联合督查,请你们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调查问卷、企业自评报告和市(州)评估报告一式一份(另附电子版)汇总后报我委重大装备与机械处。
联系人:胡馨月 李海波
电 话:028-86264841
E-mail: sczdb2006@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政策评估的通知》(工装函〔2018〕112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