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2:35:06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要求,决定开展我省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推荐工作,同时开展对2013年度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中心组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4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二、关于2013年度认定中心的复核工作
请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2013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组织工作,通知企业参照《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准备复核材料并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4、5)。
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4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三、工作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要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确保相应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我委将按相关程序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并优先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挑选产生。
联系人:张春霞 姚若冰
电 话:028-86265751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技术创新处
邮 编:610015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4.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5.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150号)要求,决定开展我省2015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推荐工作,同时开展对2013年度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中心组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4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二、关于2013年度认定中心的复核工作
请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2013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组织工作,通知企业参照《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准备复核材料并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4、5)。
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4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三、工作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要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确保相应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我委将按相关程序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并优先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挑选产生。
联系人:张春霞 姚若冰
电 话:028-86265751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技术创新处
邮 编:610015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4.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5.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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