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激励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的创新积极性,调动科技服务机构的主动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支持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极核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遂委办发〔2018〕37号)《遂宁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遂科技〔2020〕26号),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20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凡是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纳入国家体系认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签约入驻的创新主体。
二、支持事项
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抵扣2019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设计研发、专利代理、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创新服务,及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签约入驻的创新主体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创业孵化培训及办公场所租赁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凡符合申报要求的创新主体,请先登陆“遂创通”平台(http://www.snsct.cn/)注册,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纳入国家体系认证的科技型企业证明或高新技术企业证明、购买科技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及转账凭证等。
2.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创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证明合同或协议等。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年只能申领一次。
中心城区(指船山区、安居区、遂宁经开区、河东新区及遂宁高新区直管区)申领上限:企业5万、创新团队3万、创业者2万;
其他地区申领上限:企业3万元、创新团队2万元、创业者1万元。
均按发票面额60%且不超过上限发放创新券。
(三)同一项目当年度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申领创新券。
(四)申报单位和创业者完成网上注册填报,待审核通过后,将网上提交并审核通过的《遂宁市科技创新券申领表》和附件材料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推荐单位。
四、发放要求
2020年度创新券发放按照申报和审核顺序,先到先发,发完为止。
五、推荐及初步审核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创新券申报的审核、汇总,并将创新券汇总表(盖章)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券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予受理)。
六、申报时限
创新券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9月30日。
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推荐单位报送创新券汇总表和申报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七、其他
资料报送地址:
遂宁市明月路357号,市科技局双创办(四楼)
联系人:罗莉 余波
联系电话:0825—2655073 15196908722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