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产融函〔2023〕71号
相关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促成上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排名前5名的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相关核心企业,省级财政按其2022年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四川省供应商企业成交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贷款额的5‰、单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给予奖励。
纳入奖励资金计算的应收账款贷款额不包括对省外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对关联企业(核心企业持有该企业股份超过50%或为该企业第一大股东)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核心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
三、申报条件
2022年度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在线确认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债权,帮助四川省上游供应商企业成交应收账款融资金额排名四川省前5。“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生成的成交单编号格式为:两位大写英文字母+2022XXXX(2022年日期)+8位数字,示例:TU2022123130304040。
四、申报资料
企业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资料,每份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企业奖补资金申请书(封面及目录,附件2)。
(二)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促成四川省供应商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详情表及相关信息截图(附件3,信息需源自“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提供相关截图附在表后)。
(五)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
(六)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加盖公章)
(七)信用承诺书(附件5)。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21日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行文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套和申报资料电子文档。
(二)联合审核。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剔除不纳入计算奖励资金的对关联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对申报企业促成的省内每笔供应商融资信息(附件3)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剔除不纳入计算奖励资金的对省外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及核心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依据审核后数据信息共同确认申报企业的奖补资金。
(三)网络申报。申报企业同步完成网络申报,操作步骤为: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端网站http://182.140.197.12:8081,按照平台“系统指引”专栏中“财金互动奖补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的说明,完成网络注册。并在“财政金融互动奖补”专栏中选择“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贷款核心企业奖励)”,按照相关要求于2023年2月2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
(四)资金分配。省属企业的奖补资金由财政厅直接拨付。地方企业奖补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财政厅逐级拨付,各地方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厅审核下达的资金预算后,将奖补资金及时拨付有关企业。
(五)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 吴 博 夏 炎
联系电话:028-86263985 86266021
邮 箱:jxwcjc@163.com
邮 编:610013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通过邮寄报送资料时,请寄快递信件并来电确认接收情况)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 唐秦飞
联系电话:028-85261399
邮 箱:877465315@qq.com
附件:1.省内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名单
2.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请书(封面及目录)
3.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促成四川省供应商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详情表
4.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5.信用承诺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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