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表彰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
川人社发〔2016〕44号
各市(州)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神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近年来,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在少先队员中深入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等主题活动,大力推动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全省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对孟子鸣等300名“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马筱晓等250名“四川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成都市龙江路小学少先队大队等 298个“四川省优秀少先队集体”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省各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从自身做起、小事做起、点滴做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为推动全省少先队工作跨越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名单
2.四川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单
3.四川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名单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少先队四川省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