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的决策部署,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是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全省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4.08万人,超额完成80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4.15%,控制在4.5%的年度目标以内。
二是坚持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增强群众获得感。预计截至12月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59万人、3052万人、5264万人、688万人、799万人和713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松绑放权、改革创新,在释放人才活力深化人事改革上彰显新作为,紧紧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主动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不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
四是坚持系统设计、稳慎推进,在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收入分配上凸显新活力,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工资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注重发挥工资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关系。
五是坚持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在人社补短板兜底线作用发挥上探索新路径,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创新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确保人社领域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六是坚持均等可及、优化服务,在加强改进人社服务能力建设上实现新提升,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全省系统职能大转变、机制大改革、方式大调整、作风大改进,不断提升人社工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2016年,人社系统在全省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同比上升4个位次,实现连续四年排位上升。
二、部门概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年收入合计139,91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64.98万元,占97.04%;经营收入2,718.98万元,占1.94%;其他收入1,432.96万元,占1.02%。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19868.18万元,增长16.55%。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年支出合计137,2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5.45万元,占5.08%;项目支出127,476.11万元,占92.89%;经营支出2,787.87万元,占2.03%。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15949.49万元,增长13.15%。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6,667.04万元。比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9,009.26万元,增长16.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0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549.7万元,增长1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0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00.55万元,占90.97%;教育支出214.4万元,占0.16%;科学技术支出87.74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0.60万元,占7.74%;医疗卫生支出872.86万元,占0.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0001%;住房保障支出533.91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3.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正在立法过程中,预算未完全实施。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万,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省发改委立项重点课题项目,调研和研讨计划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基层调研较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60.41万元,完成预算92.2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16年决算数为780.13万元,完成预算97.5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36.49万元,完成预算99.7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72.29万元,完成预算94.68%。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4万元,完成预算63.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培训计划安排调整减少了培训工作。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7.74万元,完成预算92.1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1.1万元,完成预算95.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2.28万元,完成预算82.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及招开会议次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7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次数、降低公车运行维护费成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6年决算数为228.58万元,完成预算84.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会议、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796.71万元,完成预算3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需按合同进度支付,已结转2017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869.79万元,完成预算82.6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因国务院取消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减少全国及省职业资格考试次数,相应减少考试考务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6年决算数为248.92万元,完成预算98.8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7.47万元,完成预算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0.98万元,完成预算9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41.39万元,完成预算98.8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16.29万元,完成预算99.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9.48万元,完成预算8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安排调整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资金印刷费未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67.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77万元,完成预算96.42%。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89.6万元,完成预算3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政府采购挂网时,招标商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因不足三家,导致招标流标。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409.51万元,完成预算99.6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4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购房补贴已于2017年核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1.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7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63万元,完成预算5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68.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59万元,完成预算8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1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7.82万元,下降4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支2.01万,下降12.8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比上年减支91.37万,下降42.9%,,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支4.43万,下降29.8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61万元,占9.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59万元,占8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3万元,占7.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3.6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次,出国(境)5人。开支内容包括:出访韩国“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团”,为进一步推动中韩两国青少年交流,巩固和发展中韩两国关系,全国友协和韩国国际交流财团达成协议,从2009年起每年组派中韩青年友好使者代表团访韩参加交流活动;出访加拿大“社会保障能力建设培训”,学习加拿大社会保障能力建设方面经验,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出访日本、澳大利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宣讲团”,宣传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回国;出访俄罗斯“四川省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交流合作研修班”,促进四川与俄罗斯国际友诚实质性交流合作和四川省已签约项目的对接落实;出访俄罗斯“俄罗斯全国技能大赛技术交流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59万元。主要用于人社系统政策调研、规划统计、就业促进、三支一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争议仲裁调解、劳动监察、外国专家智力引进、考试考务及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33人,共计支出1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来川专题调研、督查督办和省际之间考察交流学习等交流合作。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4人,共计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德国科隆经济促进局来川参加西博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46万元,比2015年增加142.31万元,增长27.6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9.23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庭审系统集成设备的购置、考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三医监管软件、争议仲裁系统设备软硬件、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24个,涉及财政资金96,689.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016年度我们对2015年度部门支出绩效对进行了自评,自评分为92.5分。
在自评中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在填报部门预算资金额度较大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时,对中长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明细绩效目标的把握还不够准确。 二是个别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分配下达(中央第二批就业专项资金38450万元,下达时间超时限1天)。三是未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四是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其有效性有待提高。
对此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要求各业务处室明确提出计划完成任务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二是严格执行待分配专项资金的的执行进度,除预留中央配套资金外力求在6月底前全部分配下达,预留中央配套资金在中央补助资金下达30日内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并分配下达。三是适时组织力量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四是加强内控防范,根据业务流程找出风险防范点,针对各风险点制定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五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决编制水平。
十、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做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拨经费和省级其他单位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1.机关服务(项):主要原人事厅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支和项目支出(后勤服务支出)。
2.引进人才费用(项):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用于人才交流中心基本支出和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主要原劳动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支和项目支出(后勤服务支出)。
4.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5.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6.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厅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厅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服务(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于其他促进就业方面的补助。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
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表1-1.收入决算表
3.表1-2.支出决算表
4.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表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