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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建西昌市西部新区加油站的确认函

    发布日期:2020-11-08 21:12:1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59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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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12:1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运行函〔2017299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申请新建西昌市西部加油站的请示》(凉经信〔201730)收悉。经我委审查,西昌市西部新区加油站,拟建站址为西昌市小庙乡焦家村五组,符合《四川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凉山州)》(规划编号WG59号)。业主中石油凉山国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国土使用权,并与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初步具备建设条件。

    请你委督促该项目业主依据本确认函依法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自本文发文之日起)。

    在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由你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将验收材料及申报文件报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窗口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此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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