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3〕6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规〔20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点击公共服务栏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选择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方向,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企事业单位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24时。
(二)首次登录该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曾使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云平台系统申报过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用户名、密码与申报项目时一致。
(三)企事业单位完成资料填报,确认无误并提交后,下载生成《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报告》,将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方向,对属地企事业单位申报资料在进行线上初审,择优予以推荐。市(州)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7日24时。4月14日24时前将审核推荐意见附《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和企事业单位《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报告》(纸质件一式一份)正式行文上报。
二、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申报企事业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核实,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按程序开展现场核实。结合专家评审和现场核实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发文公告。
三、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丛成华、左茂强
联系电话:028-86265731、028-86917589
资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2.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3.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4.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列表>>
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