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5:45:1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521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12 15:45:1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人社函〔2019〕16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不断加强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4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对象,中央在川单位按隶属关系直接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人选,不通过我省推荐。

       推荐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联系培养,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聚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各地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专家;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产业创新类人选推荐应以非公领域人才为主。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要结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推荐在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11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我省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指标16名。

       推荐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推荐情况,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初评后研究提出四川省推荐人选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公布人选名单。

       四、报送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报送。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推荐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四唯”,不搞一刀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将选拔范围、对象、条件、数量和程序予以公开,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适当控制数量,保证候选人质量。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地区、部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二)请于20194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的推荐函1份,说明人选推荐审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1份,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同一部门对多名推荐人选一次性出具的审查意见,每名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中应单独装有1份书面审查意见。

       3.相关表格。

       候选人情况汇总表1份,候选人个人登记表一式2份。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请从www.zhichen.com.cn下载,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咨询电话:010-8306504581315811049639)。

       4.电子数据。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5.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1套。

      联 系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6743229   电子邮箱:scsrstzjc@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编:61004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329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