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工作成效,分析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我厅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开展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总结材料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报告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成果简介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的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照片分辨率800×600像素以上,并附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二、报送要求
(一)纸质上报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材料胶装成套一式五份,由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二)数据上传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中的工作总结、运行数据、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上传至四川省实验室信息平台(http://sys.scst.gov.cn/)。上传方式:
1.实验室用户登录;
2.进入【添加实验室总结】,在线填写“工作总结”,点击“添加”完成上传;
3.进入【数据填报】—【“十二五”期间】,在线填写“运行数据”,点击“保存和提交数据”完成上传;
4.进入【添加科研成果】,在线填写“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点击“保存”完成上传。
(三)邮件发送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ichu@163.com。
三、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16年4月11日—18日
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04室
联系人及电话:
刘 行 028-86717593 华 莉 028-86717491
实验室数据上传联系人及电话:
陈百平 028-86717593 王 楠 028-85222552
附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2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