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函〔2016〕1190号
省政府督查室:
按照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会上相关要求,我厅已按时完成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我厅把提案办理工作同更好地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共承接办理了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64件提案(主办36件、会办28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省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在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的悉心指导下,在有关厅局的配合支持下,我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理程序、积极探索办理规律,努力提高政协委员对答复意见的满意率。
一、高度重视,努力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我厅历来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视为监督推进人社事业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办件方式。厅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厅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对每一件提案认真回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鼓励承办单位采取“走出去”的办理方式,主动登门拜访委员,当面说明办理情况、政策解释、现场答复。如,岳凡宋委员提出的《取消各级医院住院门槛费,切实减轻病人额外负担》提案,厅内承办处室采取登门拜访的方式,向岳凡宋委员当面解释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让他化解心中的疑惑。二是完善办理程序,确保办件效果。我厅坚持事按章程办,人按职责干的思路。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先沟通后办理的办理程序,把委员满意度作为提案办理的前置条件。坚持业务处室负责人把政策关、厅办公室负责人把审核关、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把审签关,对每件提案的答复,努力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确保办件效果。今年政协委员围绕就业、社保等民生问题提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的提案,但个别提案并非省级层面能解决,必须通过耐心的解释工作,争取政协委员的理解支持。如,民建四川省委提出的《关于高海拔地区干部延迟退休问题的提案》提案,经办人员登门拜访委员,当面解释国家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但我厅将积极向人社部反映,委员们表示理解支持。三是重视过程管控,关注办理结果。我厅把提案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每件提案就视同一份试卷,都能客观真实地予以回复。在运转过程中,做到环环相扣,流程顺畅,绝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或漏办事件。提案答复后,及时与委员联系,以防答复函在邮寄或交换过程丢失。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督查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府督查〔2012〕18号)要求,及时将不涉密提案的答复文件上传省政府、省政协网站,公开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密切配合,着力完成协办任务
我厅在保质按期完成主办件办理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配合有关厅局做好会办件办理工作。有些提案内容涉及多个单位办理,我厅高度重视友邻单位的协办要求,一旦接到相关部门协办函,我厅立即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杜绝出现遗漏。在协办过程中,对个别表述不清晰的提案,我厅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沟通联系,会商答复意见;遇到个别棘手问题还会直接同委员沟通,在回复意见前主动征求委员对回复意见的满意度,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给委员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协委员对人社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注重成果运用,努力推动服务群众
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劳动关系协调等多个方面,往往切中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此,我厅十分重视办理工作对人社工作的推动作用,积极着眼人社事业发展,推动办理成果应用。厅内承办单位对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相关建议意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予以积极吸纳。如,根据周伦斌委员提出《关于关注第一代农民工的建议》提案,为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险及转移接续制度保障政策、鼓励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化解老一代农民工困难,不断完善老一代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我厅开展专题调研,最终形成《返乡老一代农民工生存现状调研》综合调研报告供省领导决策参阅。
2016年,我厅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措施得当、效果明显,但在新的形势下仍然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改进和提升。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要求,围绕全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大跨越”,进一步强化办理意识,完善办理机制,加大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力支持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聚各方智慧推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