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3-07-26 04:45:1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我厅2020年7月制定的《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有效期已满,为加强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邮寄我厅,请在信封上注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字样。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8月25日。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邮编:610041)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6744746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5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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