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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1-12 17:12:2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2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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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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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省社保局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预算和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集中受托管理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经办;承担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行业管理移交企业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以及中央在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社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创新促发展,管理服务为民生工作大局,坚持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协调共享、优质服务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经办资源整合、服务下延、信息共享,努力实现机保经办、征缴扩面、基金安全、信息化建设、基础管理、行风政风等有明显突破,确保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机保经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经办规程,指导各级社保机构做好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各项经办工作,努力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是强力推进扩面征缴。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整合经办资源,加快五险统一征收和稽核。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待遇资格认证及关系转移省级平台启用后的指导,对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升级,完善财务集中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

    四是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大力拓展服务模式,推行“综合柜员制”,引入自助服务,推行“网上社保”,打造集参保登记、变更申报、信息查询等项目于一体的网上办事系统。力争2016年底全面完成经办服务延伸,为参保群众提供就近便民服务。

    二、部门概况

    省社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社保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45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76.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3.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59.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0.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61万元,项目支出214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社保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社保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社保局为完成特定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社保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省社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以及专项经办工作进行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经办效率,为参保群众日益增长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6.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支出包括:全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预算管理系统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集中管理系统建设;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企业养老、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和省级统筹管理工作;保险费征缴实地稽核和基础数据核查;参保人员档案整理和电子化处理;个人权益服务等。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94万人、征收1343亿元,工伤保险参保760万人、征收25.3亿元,生育保险参保680万人、征收14.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25万人。全面实现社会保险统一征收和稽核。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地区达到50%。基本实现业务下延覆盖乡镇。继续保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和社会化发放率100%。核查享受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率达到90%。社保卡代扣代缴及待遇支付应用市(州)启动率达到100%。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覆盖城乡、就近便民、高效快捷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5.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无房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省社保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一)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来川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兄弟省市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68.98%。主要原因是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和驾驶员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机要用车和应急用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社保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04.73万元。


    2016年预算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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