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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7:03:34       关键字:     点击次数: 3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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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7: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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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人社办发〔2016〕83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6年开展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包括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3个,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7名。同时,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所有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候选人中,评选并授予20名同志“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荣誉,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各市(州)可分别推荐1个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1名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候选对象,省直各部门可推荐1个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或1名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省教育、国资系统可分别推荐1个)候选对象。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搞好服务、创新管理、排忧解难,取得显著成效。

      3.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廉政勤政,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深入,作风扎实,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参谋助手,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称赞。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践行“安专迷”精神,热爱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价值取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在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扶贫攻坚、民族团结等工作中模范带头、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4.连续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5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

      5.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须经所在地方、部门的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共同审核、逐级上报。对有违纪违法反映和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确保拟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推荐坚持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纳入推荐范围,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三)严肃评选推荐纪律。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对于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地各部门于8月8日前上报推荐材料。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等。先进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畅简洁、事迹真实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主要事迹,按照全国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反馈到相关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0日前将公示结果和填写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5份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材料和审批表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四川省委老干部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邮政编码:610012;联系人:陈祥、李永杰;联系电话:(028)86601866、86600020(传真);邮箱:zhdyc2015@163.com。

      四、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正确导向,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系统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四川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老干部局,负责推荐工作的具体事务。

      

        附件:1.四川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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