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委编委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和广大机构编制工作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基层编办和省委编办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正处级及以下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表彰名额
此次共评选表彰先进集体27个、先进个人28名。
已被推荐为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候选对象而未被表彰的,纳入此次省表彰对象,不占所在地分配表彰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新理念引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
2.职能作用发挥得好,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在推进简政放权、责任清单、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控编减编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服务中心大局示范作用强。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坚持创新,思路清晰,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廉洁自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好。
4.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良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受到上级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的表扬,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5.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规定,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规范、扎实有效。2011年1月1日以来,本地区未发生严重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高标准讲原则守底线,对机构编制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忠实履行机构编制工作责任,认真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努力破解改革和管理难题,提出有价值的改革和管理建议,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威信较高。
3.群众观念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赞誉。
4.从事机构编制工作5年以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对象报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省委编办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评选申报工作由省委编办负责。
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拟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同意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被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向工作一线倾斜。评选要面向基层,重点向长期坚持在基层机构编制部门和工作人员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市(州)委编办表彰不超过市(州)委编办总数的30%,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四)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牟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按照分配的表彰名额,各差额1个上报拟表彰对象,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公示材料原件、《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上述材料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上报,一式3份。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要严格审查,确保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推荐的先进个人登记表需粘贴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所有上报材料必须逐级审核加盖鲜章报送,并报送电子版本。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奖牌、“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编办,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地要设立相应的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芸霄 何静
电 话:028—86600609(兼传真)
邮 箱:(QQ)463643885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3035
邮政编码:610031
附件:1.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6.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雷世界 省委编办主任
赖 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高 山 省委编办副主任
简旭东 省委编办副主任
张 健 省委编办副主任
蒲善明 省委编办机关党委书记
杨 进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祝春强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李 响 省委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处长
黎龙兵 省委编办机关纪委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蒲善明(兼)
成 员:李 响(兼)
熊 建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
李德林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调研员
赵芸霄 省委编办主任科员
何 静 省委编办主任科员
附件2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成都 |
2 |
3 |
自贡 |
1 |
1 |
攀枝花 |
1 |
1 |
泸州 |
1 |
1 |
德阳 |
1 |
1 |
绵阳 |
1 |
2 |
广元 |
1 |
1 |
遂宁 |
1 |
1 |
内江 |
1 |
1 |
乐山 |
1 |
1 |
南充 |
1 |
1 |
宜宾 |
1 |
1 |
广安 |
1 |
1 |
达州 |
1 |
1 |
巴中 |
1 |
1 |
雅安 |
1 |
1 |
眉山 |
1 |
2 |
资阳 |
1 |
1 |
阿坝 |
2 |
1 |
甘孜 |
2 |
1 |
凉山 |
2 |
2 |
省 本 级 |
1 |
1 |
备注 |
各地按照表彰的名额各差额1个上报拟表彰对象 |
附件3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
推 荐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等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集体所属单位”栏须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省委编办、各市(州)委编办;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集体所属系统填写“机构编制系统”,并注明为省、市、县(区)级。
五、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指被推荐集体所属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填省、市、县(区)、乡(镇)或其他,
六、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七、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1500字以内;
八、本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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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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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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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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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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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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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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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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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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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集体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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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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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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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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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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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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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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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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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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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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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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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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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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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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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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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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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
推 荐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推荐单位指省委编办、各市(州)委编办;
四、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没有的填写“无”;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写“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意见栏,单位有工会的盖工会章,无工会的盖单位章;所在单位意见,指建制单位意见。
五、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填写在职、在业;
六、证件类型根据个人证件选填身份证、工作证、执法证;
七、所在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或其他;
九、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不得断档;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1500字以内;
十一、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二、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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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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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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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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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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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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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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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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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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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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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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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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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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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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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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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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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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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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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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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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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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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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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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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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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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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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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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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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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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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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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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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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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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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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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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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 人, 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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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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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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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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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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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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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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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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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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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姓名: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干部管理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川人社办发〔2016〕168号
附件6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表一: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 填表日期:2016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排序 |
先进集体名称 |
集体所在市(州) |
集体 性质 |
集体 级别 |
集体 人数 |
集体 负责人 |
联系人 及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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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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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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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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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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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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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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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四川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 填表日期:2016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排序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身份证号 |
行政级别 |
单位 性质 |
在本系统工作时间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联系人 及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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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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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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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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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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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按推荐顺序填写。曾获得过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2.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