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1-04 14: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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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28:30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批复
宜宾市科技局: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宜宾临港双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请示》(宜科〔2018〕33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川办发〔2016〕71号)、《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川科成〔2018〕5号)部署,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支持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效的重要举措。
二、示范区要按照“三位一体、南向枢纽、打造强极”的功能布局,以宜宾大学城和宜宾科技创新城为核心打造研发创新协同功能区,围绕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川南分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川南最具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
三、示范区要突出宜宾特色,充分结合临港园区整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研发中心建设、高端人才聚集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打造辐射川滇黔渝结合部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集散地。
四、宜宾市要注重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要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进行评估验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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