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5:02:5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802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12 15:02:53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转发你们,请务必提升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协作,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川人社函〔2020〕45号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pdf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