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有关在川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
为培养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进行创新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8〕38号)和《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1〕28号),我厅将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开题后至出站前半年的期间;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的博士后;
(三)开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自主创新项目研究的博士后;
(四)所研究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五)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
二、资助要求
(一)主要资助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项目,并对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项目给予倾斜。
(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在首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可优先给予资助。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分为四个等级,特等每项资助20万元,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8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三、申报程序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申报材料经设站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我厅。每个流动站限额推荐2个项目。2020年度获得人社部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级的流动站限额推荐4个项目。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的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央在川主管(代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我厅。每个工作站、基地限额推荐2个项目。2020年度获得人社部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级的工作站和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基地限额推荐4个项目。
(三)我厅将对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并批准后下发资助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报送,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将收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涉密申报材料按照相关脱密规定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一式5份,在我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下载;
2.在中国博士后网打印本人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属联合培养的,须附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复印件);
4.汇总后的《2022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在我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下载;
(二)电子材料
请各有关部门、设站单位将《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汇总后的《2022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csrstbsh@163.com。
联系人:张志浩 联系电话:028-86765106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编:610041
附件:1.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
2.填表说明(含学科、专业目录)
3.2022年度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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