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5:11:21       关键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通知,     点击次数: 222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5:11:2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为贯彻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打造一批星创天地精神,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发〔2016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6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星创天地在推进农村创新创业、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科技扶贫行动的实施,科技部决定启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并将从我省上报推荐的星创天地中,择优选择不超过20个进行备案,并纳入国家级星创天地监测和服务体系。科技厅高度重视本次星创天地国家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关于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农〔2016121号)的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脱贫攻坚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进行备案。

    二、围绕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精神和要求,本次备案工作优先推荐贫困县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星创天地。

    三、请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填报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附上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入驻创客、创业服务团队和企业名单等附件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按优先顺序填报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附件3)。

    四、已通过第一批星创天地备案的单位,请勿重复申报,凡申报单位均须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荐。

    五、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612日(周一)18: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一式三份寄送至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农村处李长军 028-86729925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冯文帅 028-85284299

    邹弈星 028-85284384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省科协大楼7楼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707室,邮编:610041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cnckj@126.com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

    2.“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3.“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

     

     

    附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