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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师学院评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2 17:36:09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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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7: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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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四川省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评议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四川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79号)、《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评估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639号)精神,中国十九冶高级技工学校、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南充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4个单位经过自评、提交材料、材料初审、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并于2014年3月28日通过四川省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综合评议,符合举办技师学院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日至4月7日。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联系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

      联系电话:028-8611227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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