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四川省等17个省市(地区)和中国铁塔公司被国家列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和企业。为促进我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沟通联系,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建成全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沟通协调平台,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我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一批从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优质资源,组建“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盟性质
联盟在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下,以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为依托,按照“平等、开放、协作、共赢”原则,整合汇聚全社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优质资源,共同组成非营利性质的“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
二、征集范围
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电池生产、新能源汽车运营维保、回收拆解、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相关科研金融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企事业单位。
三、联盟主要工作
(一)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回收网络体系,推进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拓宽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方式和渠道,建立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沟通渠道。
(二)落实国家废旧动力电池溯源系统管理制度,整合我省现有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平台、中国铁塔基站管理应用平台、汽车报废监控平台和相关技术支撑平台等,建立退役电池信息服务平台,并接入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三)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团体标准和规范。
(四)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路径规划研究,提供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围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共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联盟单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
(六)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与落地工作,充分发挥联盟的纽带作用,帮助企业将国内外先进的装备、技术与理念,高水平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引进四川,将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成熟技术对接到企业,建立良好的产学研用衔接机制。
(七)发挥行业渠道优势,收集整理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行业发展动态,反映联盟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相关部门决策及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支撑和服务。
(八)建立并运行产、学、研及合作新机制,开展各类技术交流活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街接,成员间的资源共享,技术、市场和产品合作,群策群力,共同发展。
(九)为联盟成员搭建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用户企业、电网和金融机构交流协作平台,定期举办沙龙、论坛、培训、现场参观等各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建立公共技术交流平台。
四、征集程序
(一)按照自愿原则,请各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运营维保企业、回收拆解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和相关科研金融服务机构等积极申请加入联盟。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泛动员并收集汇总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并于2019年4月29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其他
中国铁塔四川公司和四川长虹集团协助开展会员征集工作。
联系方式:环资处 彭德权 028-81465802
中国铁塔四川公司 李春园 13608000241
四川长虹集团 钟 伟 18681693555
电子邮箱:68121544@qq.com
附件: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