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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6 04:40:2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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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04: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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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经信创服函〔2023〕47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川高校、有关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决定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

    创客中国·创业天府。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1.全省总决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联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等。

    2.有关市(州)预选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承办单位:有关单位、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

    3.专题赛预选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有关部门。

    承办单位:有关单位、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

    4.社会机构预选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有关社会机构。

    (二)大赛组委会。

    设立大赛组委会,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及有关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执行等。各预选赛设立预选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预选赛筹备、协调、实施和保障。

    四、赛事设置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设置预选赛、选拔赛、省决赛等环节,采取“‘8+2’现场路演和答辩(即参赛项目陈述时间8分钟,评委问答时间2分钟)、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公开透明、逐级遴选产生获奖项目。

    (一)预选赛。

    分为有关市(州)预选赛、专题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三类(附件1)。赛事赛程、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承办单位商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1.有关市(州)预选赛〔5场,详见附件1赛事类型“市(州)预选赛”栏目〕。设置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区域预选赛。由举办单位在规定区域范围内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团队)。

    2.专题赛预选赛(12场,详见附件1赛事类型“专题赛预选赛”栏目)。面向全省征集项目,着力发掘、培育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设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专精特新”“创客组”等专题预选赛。

    3.社会机构预选赛(3场,详见附件1赛事类型“社会机构预选赛”栏目)。面向全省征集项目,主要围绕数字经济,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组织预选赛。设有数字经济赛区、红星路35号小企业创业基地赛区、四川发展引导基金赛区预选赛等。

    (二)选拔赛。9月在成都举办,对由预选赛推荐、经资格复核的项目,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进行选拔,择优递进评选出全省50强备选项目。经相关项目核实及公示后,确定全省50强项目(企业组35强、创客组15强),按照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省决赛路演项目(企业组25名、创客组15名)。

    (三)省决赛。10月中上旬在成都举办。按照全国总决赛相关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省决赛前12名(企业组前7名、创客组前5名)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0强及全国50强角逐。全国总决赛将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2月底前,组织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及对接活动。

    五、参赛条件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企业组。

    1.在四川省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截止报名当天,报名参赛项目所属的个人或团队已创立企业的,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应包含1名负责人,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

    5.参赛人员姓名及数量在报名时确定,以报名时上传承诺书签署的为准,后续不得更改。

    六、参赛报名

    自愿参赛且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注册登录大赛官网(https://elb.chiq-cloud.com:10170/jxt-tfck-web#/IndexInfo4CK或http://www.cktf.org.cn)报名预选赛(网络注册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选择预选赛赛事类别〔分为市(州)预选赛、专题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三大类〕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参赛项目承诺书,并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项目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在大赛官网的报名(各预选赛报名截止日期以各预选赛安排为准,详见附件1“参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栏目)。预选赛举办单位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专家初评后,通知入围路演的项目参加预选赛路演。

    大赛官网是报名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往届获得“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优秀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超过3个。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预选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省决赛奖项。

    根据省决赛成绩依次确定奖项,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优胜奖10名,创客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胜奖4名。

    (二)预选赛奖项。

    各预选赛举办单位按企业组、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

    八、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激励。

    1.对在“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

    2.对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四川省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同时获奖的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已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后补助资金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

    (二)重点培育政策。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认定条件(四)“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5.“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6.对符合条件的获全省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

    (三)金融扶持政策。

    7.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通过“天府信用通”“天府融通”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产品贷款,给予支持。

    8.对符合条件的获全省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试点地企业,列入四川省制造业企业“制惠贷”融资试点服务支持范围。

    9.为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减免“园保贷”服务费,协调银行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四)上下游企业对接。

    10.对有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需求的全省50强项目,量身定制“税局大数据精准对接”服务,帮助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在采购和销售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税收大数据匹配活跃供应商或采购商,促成双方自行自愿按市场化原则实现有效购销。

    (五)公共服务支持。

    11.全省50强项目优先参加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六)宣传推介。

    12.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可获得大赛合作媒体的专题报道和推介。

    (七)其他支持。

    13.预选赛举办单位提供的相应支持。

    更多支持措施持续更新中,后续将在大赛官网发布。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预选赛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和公益服务;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各市(州)报名情况将在大赛官网公布。

    (二)有关市(州)预选赛、专题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举办单位要按照赛事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赛事举办及推荐工作。各预选赛组委会需组织不少于20个项目报名,承办单位对所有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及组织专家初评后,通知进入路演的项目参赛。进入路演的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预选赛路演后‘推荐项目名额’+3”(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完成预选赛后,于9月8日前以预选赛组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向大赛组委会报送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报送格式详见附件2)。

    (三)赛事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赛事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赛事举办单位要及时梳理经验做法、赛事成效和典型案例等,按照相关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赛事开展及宣传情况。

    十、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 系 人:薛菲、吕懋(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联系电话:028-87036542;028-86262785

    联系邮箱:cktianfumaker@163.com

    (二)各预选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联系电话”栏

    (三)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联 系 人:任兰青

    联系电话:18782990401

    附件:1.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信息表

          2.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

          3.参赛报名流程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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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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