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供四川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及有关数据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供四川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及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总结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进展与成效,交流成功的做法与经验,表扬科技特派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厅拟于3月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会议。现就会议交流材料和有关数据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材料
(一)重点反映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以来,各地、各单位在出台科技特派员工作政策措施、精准选派精准服务、科学管理科学考核、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建设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做法、成效、经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地、各单位交流材料可结合各自实际,侧重于以上一个或几个方面。
(二)21个市(州)科技局各提供1份会议交流材料;每个市(州)推荐1个县(市、区)提供1份会议交流材料。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提供1份会议交流材料。
(三)交流材料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特别要总结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必面面俱到。要有详实数据、典型案例作支撑。倡导“短实新”,文字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科技特派员有关数据统计
科技特派员有关数据由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名单见附件1)和183个县(市、区)科技局填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填报附件3,县(市、区)填报附件2。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科技局负责通知、收集、审核所属各县(市、区)会议交流材料及科技特派员数据统计表并汇总后统一上报。
请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于2020年2月14日前将会议交流材料及有关统计数据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12110692@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何帅奇 028-85284028
姚凌云 85400589 冯文帅 85284299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蔡文开 028-86783713
附件:1.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名单
2.科技特派员工作统计表(县(市、区)科技局填报)
3.科技特派员工作统计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填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