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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人社系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8-11 04:45:14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16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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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3-08-11 04:45:1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要求,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决定于今年7月至明年3月,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培训机构、评价机构主动说清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凡在人社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领域,存在培训评价机构利用虚假培训评价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要在2023831日前,分别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问题。


    对限期内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错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的,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专项治理期间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培训评价机构和公职人员相关违规违纪问题。


    接待窗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接待室(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举报信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区(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省就业局办公区(成都市营门口路18号)


    门户网站:http://rst.sc.gov.cn


    举报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89


    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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