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四川赛区比赛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川人社函〔2016〕39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四川赛区比赛工作,根据大赛全国组委会要求,经四川赛区组委会研究,现就比赛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大赛时间
经大赛全国组委会决定,大赛赛制流程时间调整为:选手报名,1月15日至5月15日;资格审核,5月16日至5月29日;四川赛区初赛,6月至7月;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8月至9月;“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10月。
二、关于调整四川赛区初赛地点
四川赛区初赛地点调整为乐山市。具体比赛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三、关于充实四川赛区组织领导
增加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四川赛区承办单位,增加省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为四川赛区协办单位。上述三个单位配合支持省人才交流中心做好四川赛区各项赛事活动等工作。
四、关于动员选手参赛
各地、各高校要利用延长的1个月报名时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企业参赛,尤其是各创业园区内的创业企业(团队)、各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团队)、返乡创业农民工典型,以及已获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青年创业基金等扶持的创业企业(团队)。同时,各高校还要积极动员本校青年教师、科研人员为主创人员的优质项目参赛。报名网址:四川人才网(www.scrc168.com)
农民工创业创新比赛,在原有参赛条件外,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一是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现在具有农村户口或在农村户籍改革前曾经是农村户口的;二是参赛项目创业初期所在地为农村或县以下城镇的。报名参加农民工创业创新比赛的,不得兼报专项赛和行业赛。
五、关于推荐专家担任评委
大赛评委由创投评委和专家评委组成。各地、各高校可按照“评委应对所属行业的创业项目有深入了解并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及项目管理经验,创投机构推荐评委的职位原则上不低于投资副总监级别;评委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对大赛评审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大赛评审工作”的要求,从本地创业指导专家中,向四川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名大赛评委候选人,并于5月20日前报送《“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评委申请表 》(见附件)。评委候选人经四川赛区组委会初核后,报大赛全国组委会审核确认。经认定的评委,由大赛全国组委会委派,参加全国大赛评审工作并提供专业的评审意见。
六、关于增设四川赛区奖项
(一)增设“创翼之星”奖。对初赛结束后未晋级半决赛的优秀项目,四川赛区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成绩,授予其“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称号。奖励名额不超过参赛总数的30%。
(二)增设“组织奖”。四川赛区组委会将根据各地、各高校组织参赛项目、优秀项目和晋级半决赛项目数量,以及推荐专家担任大赛评委等情况,授予20个“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赛事相关问题请与省人才交流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王霞
电 话:(028)86113323、 86139328
传 真:(028)86134968
附件:“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评委申请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