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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3:57:41       关键字: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     点击次数: 7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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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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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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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0-11-04 13: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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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82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0788:00831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0828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0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由科技厅国合处受理。

    联系人:    028-86669687

      箱:172521923 @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0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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