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和范围
(一)评审专业: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
(二)评审范围:遂宁境内除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市直园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⑴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⑵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⑷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⑴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⑵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⑴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⑵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⑶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⑷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⑴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⑵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⑶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⑷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⑸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2024年公需科目按照《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专业科目可根据申报专业自行选择学习。需提供近3年以来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材料,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个学时。
三、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四、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人社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委托评审的,由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递交的书面委托评审函,并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委托申请。
六、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请对照职称申报对应的申报条件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材料,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各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经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无法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一式两份,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
七、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7月26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8月2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810办公室(遂宁市东升路7号环岛中心3号楼8楼),逾期概不受理。现场评审、答辩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报初、中级职称。
(二)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825-2243970。
附件:遂宁市工程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遂宁市工程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一)机械工程
1.机械设计专业:机械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等。
2.机械制造专业: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和热处理等。
3.机械仪表专业: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科学仪器)和电工测量仪表等。
4.设备工程专业: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
(二)能源电力
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等。
2.新能源发电技术专业:太阳能光发电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生物质能发电技术、地热发电技术、潮汐能发电技术、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新能源发电技术有关的专业等。
3.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气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等。
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等。
(三)电子信息工程
1.电子信息专业:计算机外部设备研发与设计、计算机工程技术、动漫设计、多媒体技术、自动控制、信息设备研究制造、交换技术、传输技术、智能楼宇、网站设计等。
2.通信装备与系统专业:光纤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数字微波通信技术、数字程控交换机技术、无线移动通信技术、综合业务数字网技术、通信装备生产加工等。
3.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专业:视频设备与系统研发设计、音频设备与系统研发设计、家用电子产品研发设计、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等。
4.电子系统工程专业:雷达系统工程、导航系统工程、电子对抗系统工程、军事电子系统工程、民用电子系统工程等。
5.电子专用设备专业: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电真空器件与电真空技术专用设备、电子元组件制造工艺专用设备、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电子整机联装设备、电子专用工模具、净化技术设备等。
6.电子仪器与测量专业:微波测量电子仪器、模拟与数字仪器、医疗电子仪器、智能仪器等。
7.电子元器件专业:电子元件、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封装、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等。
(四)冶金工程
1.冶金工程专业: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实验技术等。
2.有色金属矿冶工程专业:矿物加工(选矿)工程、重、贵金属冶金、轻金属冶金、稀有金属冶金、材料与加工、有色金属分析测试等。
(五)化工工程(医药工程)
1.化工工程专业: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等。
2.有机化工专业:炼油、石油化工、医药、精细化工、轻化工、煤化工、橡胶工业、生物化工等。
(六)轻工工程
制浆造纸、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家具工业、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
(七)材料工程
1.金属材料专业:高性能金属材料、材料表面工程、超硬材料、先进纤维材料、功能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金属性质)等。
2.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陶瓷(包括结构陶瓷、功能陶瓷、日用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包含水泥混凝土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包含各种新型轻质板材、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音材料、防火材料及其它化学建材制品)、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含特种玻璃纤维)、人工晶体及制品等。
3.高分子材料专业:环境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合成、聚合物成型加工、聚合物制备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应用类)等。
4.电子信息材料专业:半导体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光纤通信材料、存储材料、压电晶体与薄膜材料、绿色电池材料等。
(八)纺织工程
纺织、化纤、染整等。
(九)白酒工程
1.白酒生产专业:原辅料储存与处理;制曲生产与管理;酿酒生产与管理,含酿酒生产操作、工艺管理、现场管理、生产数据管理与分析、计划管理等;包装生产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2.白酒科研专业:白酒科技管理,含白酒工程领域的项目管理、平台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科技人才管理等;白酒科技研发,含原粮、制曲、酿酒工艺、酒体、设备、微生物、风味、副主物、新产品等白酒酿造环节的科研工作。
3.白酒质量专业: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质量检验与检测;质量审核与考核;质量提升与改善等相关工作。酒体设计与管理,含基础酒验收与分类、白酒储存与管理、白酒品评、酒处理与水处理、酒体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