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协发〔2020〕3号)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着力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的重要方面。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对加快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纲领性指导意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四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优质品牌创塑行动”的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和市场管理作用,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进行,每两年开展一次。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学习《标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对标,自我完善、改进提高,把机构等级评定作为企业完善内部治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的过程。
二、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等级评定的机构,请于2020年3月1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并做好接受实地考评的准备。
三、协会按照《评定办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定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等级评定的日常工作。
四、获得等级评定的机构,在2020年5月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期间颁证授牌。获得4A、5A等级的机构,协会将推荐参与省人社厅认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
五、机构获得评定的等级将作为市场准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参考。
六、等级申报、评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泄露参评机构的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参评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材料寄:610015成都市小南街9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张晓莉收。
联系人:张晓莉028-86144550,15982234802
蒋全民028-86148613,13541344928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2.《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docx
附件2.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