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轮中国(四川)—以色列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轮中国(四川)—以色列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四川省与以色列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四川省政府与以色列经济部于2016年签署了关于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合作的协议,该协议于2017年正式生效。在此协议框架下,双方于2018年征集了第一轮合作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双方将共同启动第二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 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四川省申报企业范围包括在四川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同时,与四川合作的以色列企业须为在以色列境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合作双方须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 (二)项目申报要求。 本轮项目征集主要面向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合作项目。双方申报的项目须有较高的创新性、明确的商业前景、良好的经济预期,能促进双方科技和产业发展。本轮项目也支持基于中国市场的产品升级和新产品定制。 本轮合作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共同申请方式。申请双方须已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并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三)重点支持领域。 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能源节约、智能社区、环境和资源保护、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通讯、生物技术、水处理、材料与纳米技术、医疗设备、农业机械等。 (四)项目执行期限。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二、具体组织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 第一阶段为初步申请。双方应分别同时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提交经双方签字的《中国(四川)—以色列研发合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合作意向书》(附件2),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双方邮箱,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此后收到的申请材料将作为下一轮候选项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与以色列国家创新署于收到申请表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确认,并进行初步筛评。 第二阶段为正式申请。通过初步筛评的企业须分别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提交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立项。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将遵循各自的法律规定,组织专家对正式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建议。双方将于2019年10月召开联合委员会共同确定第二轮支持项目。在项目获得批准后、经费下达前,双方项目负责人须完成必要的行政或法律文本。 三、项目资助方式 (一)项目资金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依照本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分别提供给各自企业。 (二)依据四川省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四川省通过财政资金对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提供支持,每个项目约支持50—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四川省企业须提供与核准财政资金的1:1配套资金。 (三)依据以色列国法律和规章制度,以色列国家创新署对以色列企业提供的支持经费不超过企业申请并经核准的项目研发投入的50%。当合作项目产生产品、服务或工艺等销售收入时,以色列企业须按规定返还项目支持经费。 此外,四川省企业如需寻找以方合作伙伴,请填写《公司概况与合作伙伴需求信息表》(附件3),并同时发送给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 四、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联系人。 1.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 朱姣 电话:028-85013479 Email: ghxmb@foxmail.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 邮编:610041 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际合作处 林曦 电话:028-86669687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编:610016 网址:http://xmgl.scst.gov.cn/ (二)以色列联系人。 以色列国家创新署 Merav Tapiero 电话:+972-3-5118169 Email:Merav.Tapiero@innovationisrael.org.il 地址:1 Arava st. Airport City 7019900 网址:https://innovationisrael.org.il/program/2851 附件:1.中国(四川)—以色列研发合作项目申请表 2.合作意向书模板 3.公司概况与合作伙伴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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