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354号)要求,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省科技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3.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省、地(市)、县(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以及全省(包括省、地、县三级)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等。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在线验收和上报材料。
登录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www.sts.org.cn),下载“科技统计客户端”,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上进行相关统计调查报表的催报、审核和验收,并按时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四川省科技统计中心: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需报送:
机构调查回收情况表(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未报机构清单(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基层单位变更清单(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机构类型、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新增统计调查单位清单(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异常数据审核中数据标注有彩色标记而不需修改的说明;
数据质量评估表及异常数据登记表。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需报送:
未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及未报原因)(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单位名称、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性质、行政区划代码的变更清单(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在线填报和验收时间。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表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基层单位填报时间:2018年1月2日-3月9日;
市州科技统计管理机构验收时间:2018年3月10日-3月18日;
省级科技统计管理机构验收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9日。
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调查表
填报及验收时间:2018年6月-7月。
(三)报送地点。
四川省科技统计中心(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515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张 婧 028-85250309,彭大敏 028-85222749
三、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统筹安排,做好组织、培训、数据采集、审核和验收上报工作,确保2017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科技统计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一级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基层单位填报数据按有关保密规定保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