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610015
附件:表彰项目名单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
表彰项目名单
一、拟同意调整的表彰保留项目7项
(一)"四川省民政系统、民间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更名为“四川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民政厅申报);
(二)“四川省畜牧食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川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粮食生产奖”2个项目,合并为“四川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粮食生产奖”,主承办单位由原省畜牧食品局、农业厅调整为农业厅(农业厅申报);
(三)“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更名为“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承办单位由原卫生厅调整为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申报);
(四)“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达标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更名为“四川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承办单位由原卫生厅调整为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申报);
(五)“四川省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川省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个项目,合并为“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承办单位由原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调整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申报);
(六)“四川省外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川省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个项目,合并为“四川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承办单位由原省外办、省侨办调整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申报);
(七)“四川省政务服务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主承办单位由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拟同意撤销的表彰保留项目1项
“四川省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拟同意设立的临时表彰项目13项
(一)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2项(需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1.“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四川省筹备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四川省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2.“四川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联合申报)。
(二)以省政府名义表彰2项(需报国务院审批)
1.“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科协申报);
2.“四川‘群星奖’”(文化厅申报)。
(三)以省直部门名义表彰7项
1.“第十三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省科协申报与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名义联合表彰);
2.“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民政厅申报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名义表彰);
3.“四川省全民国防教育‘十佳’贡献单位、‘十佳’杰出人物”(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申报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人社厅、省军区政治部名义联合表彰);
4.“2014年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国土资源厅申报);
5.“四川省结对帮促甘孜州县级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财政厅申报);
6.“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文化厅申报);
7.“四川省第四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省政府残工委申报);
(四)以成都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2项
1.“成都市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成都市政府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