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年高企认定和更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年高企认定和更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
现将我省2016年高企认定和更名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网络常见问题解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
2.要求申报企业自己编写材料,并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在公布的2016年合格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和委托事务所做专项审计。(在科技厅网站http://kjt.sc.gov.cn通知通告或高企认定专栏查询)。
4.请特别注意,2013年已经复审过的高企,今年按新认定申报。经网上申报合格后,再交纸质材料,并尽量提前。
二、时间安排
1.中介机构确定
参与高企认定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申报和审核2016年1月4日—2月29日,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材料申报(已另发通知);
2.高企认定培训
组织全省各相关企业进行高企认定培训
3.高企认定
2016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第一批:
第二批:
4.高企更名
2016年办理两批。
第一批:
7月4日—7月15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7月18日—7月30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
第二批:
10月17日—10月31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11月1日—11月11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
三、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要求
严格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交省政府政务中心两份。一份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提交申报材料地址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电 话:(028)86953563
五、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科技、财务、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省高企办 谭攀 雷林 胡涵涵(028)86676329,68107837,68107839
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光红:(028)86710386
特此通知,网上公布,不另行文,请相互转告。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