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年高企认定和更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15:32:14       关键字: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年高,企,认定,更名,工作,安排,通知,     点击次数: 200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5:32:1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年高企认定和更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

    现将我省2016年高企认定和更名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网络常见问题解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

    2.要求申报企业自己编写材料,并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在公布的2016年合格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和委托事务所做专项审计。(在科技厅网站http://kjt.sc.gov.cn通知通告或高企认定专栏查询)。

    4请特别注意,2013年已经复审过的高企,今年按新认定申报。经网上申报合格后,再交纸质材料,并尽量提前。

    二、时间安排

    1.中介机构确定

    参与高企认定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申报和审核201614日—229日,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材料申报(已另发通知);2131材料形式审查,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315330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反馈审核结果,科技厅网站公布参与2016年高企认定专项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高企认定培训

    组织全省各相关企业进行高企认定培训51666组织成都高新片区、成都市片区、德绵广片区、川东北片区、川南片区、自贡宜宾片区、川西片区、攀西片区相关企业培训。

    3.高企认定

    2016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第一批:

    718818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819930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951014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10171127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4.高企更名

    2016年办理两批。

    第一批:

    74日—715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718日—730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

    第二批:

    1017日—1031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111日—1111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

    三、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要求

    严格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交省政府政务中心两份。一份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提交申报材料地址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话:02886953563

    五、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科技、财务、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省高企办  谭攀  雷林  胡涵涵(028866763296810783768107839

    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光红:(02886710386

    特此通知,网上公布,不另行文,请相互转告。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

    2016630

    附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