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11-04 14:05:54       关键字:     点击次数: 662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4 14:05:5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和《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2号),进一步调整优化科技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便利化办理业务,积极帮助广大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全力以赴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围绕临床重症救治技术、流行病学、精准监测诊断、中医药防治技术、远程会诊、大数据预测等方面,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等各方面科研力量,启动实施一批应急攻关项目,力争在最短时间取得突破。对应急攻关研发中急需的科研用试剂、试验材料等相关物资保障,科技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支持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转化。对拥有明确效果的防控产品及服务,优先予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积极推进评价应用。

    二、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四川省科技计划、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等专项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通过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资金,优先支持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应对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支持企业组建技术创新平台。对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其申报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

    (五)积极推荐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优先参与2020年度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补助支持。设立2020创新挑战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专场,征集企业技术需求,鼓励国际国内科研院所、企业和机构提供解决方案。

    三、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六)树立正确的科技人才评价导向。倡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的战斗中,把论文写在抗疫一线。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优先支持其申报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定中,对参与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给予优先倾斜。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员,优先提名参评省科技进步奖。对参与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优先提名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四川省友谊奖。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优先提名参评20202021年度省科技进步奖。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

    (七)做好相关业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年度报告、更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因公出国(境)培训等工作便利化,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全省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应简化服务流程,为居民企业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全面实行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受理办结。

    (八)调整创新创业载体年度评价指标。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将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制定措施和落实纳入2020年创新创业载体年度评价体系。对举措得力、确有成效的,在2021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支持载体创新力度。

    联系方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028-86729030、区域处028-86730010、资管处028-86671416、奖励处028-86710813

    附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