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12:58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运行函〔2017〕314号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申请纳黔高速叙永服务区加油站对站新建确认函的请示》(泸经信运行〔2017〕112号)收悉。经我委审查,纳黔高速叙永服务区加油站左、右站,拟建站址为纳黔高速叙永服务区,符合我省高速公路加油站规划。业主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已取得该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权,并与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初步具备建设条件。
请你委督促该项目业主依据此确认函依法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自本文发文之日起)。
在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由你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将验收材料及申报文件报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窗口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此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列表: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