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2:46:19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川经信办质量〔2015〕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六条措施》及2015年一季度全力推进工业经济良好开局的要求,大力推动我省“四川造”名优产品的市场开拓,鼓励我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近距离采购,为企业提供准确供需信息,确保我省工业“稳中求进”、“稳中求升”。我委拟编制《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申报《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工商注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无固定生产场地的软件与系统集成企业例外)。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
(二)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1.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及引进的世界500强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
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产品。
3.四川省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4.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成果奖并产业化的产品。
5.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可择优推荐当地七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等工业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
产品符合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即可申报。
三、申报产品类别
企业在申报产品选择类别时按申报产品类别(附件1)中名称填写,以便于分类统计。
四、申报方式及核查材料
(一)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陆“四川省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222.211.87.210:8080/scjm),注册并填报《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平台截止时间3月10日)。
(二)核查材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供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实地核实:
1.申报产品最近的质检报告;
2.工商、税务登记证书;
3.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
4.获得国家、省级(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及省级科技成果奖等)证书。
五、筛选确定及有关事项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在平台上通过初审的入选产品所在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实地抽查部分企业。
(二)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进行筛选,并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上公示7日后,对进入《目录》的产品予以发布并授予证书。
(三)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以下事项:
1.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附件2)、《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及市(州)推荐报告一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2.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产品或企业实际情况与申报信息不相符的,要及时更正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以确保《目录》信息的可信性和准确性。
(四)入选《目录》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将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市场开拓专项)中优先考虑。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王梅 028-86265710 18982055218
邮箱:5719234@qq.com
四川省项目申报管理平台联系电话 028-65516093
附件:1.申报产品类别
2.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
3.申报企业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六条措施》及2015年一季度全力推进工业经济良好开局的要求,大力推动我省“四川造”名优产品的市场开拓,鼓励我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近距离采购,为企业提供准确供需信息,确保我省工业“稳中求进”、“稳中求升”。我委拟编制《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申报《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工商注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无固定生产场地的软件与系统集成企业例外)。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
(二)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1.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及引进的世界500强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
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产品。
3.四川省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4.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成果奖并产业化的产品。
5.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可择优推荐当地七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等工业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
产品符合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即可申报。
三、申报产品类别
企业在申报产品选择类别时按申报产品类别(附件1)中名称填写,以便于分类统计。
四、申报方式及核查材料
(一)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陆“四川省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222.211.87.210:8080/scjm),注册并填报《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平台截止时间3月10日)。
(二)核查材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供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实地核实:
1.申报产品最近的质检报告;
2.工商、税务登记证书;
3.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
4.获得国家、省级(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及省级科技成果奖等)证书。
五、筛选确定及有关事项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在平台上通过初审的入选产品所在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实地抽查部分企业。
(二)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进行筛选,并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上公示7日后,对进入《目录》的产品予以发布并授予证书。
(三)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以下事项:
1.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附件2)、《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及市(州)推荐报告一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2.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产品或企业实际情况与申报信息不相符的,要及时更正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以确保《目录》信息的可信性和准确性。
(四)入选《目录》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将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市场开拓专项)中优先考虑。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王梅 028-86265710 18982055218
邮箱:5719234@qq.com
四川省项目申报管理平台联系电话 028-65516093
附件:1.申报产品类别
2.2015年四川省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
3.申报企业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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