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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12 15:56:0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4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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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5: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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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12号)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认真对照《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9室1中心,即:局办公室、基金管理室、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室、城乡统筹权益室、医疗服务室、医疗审核室、医疗监管室、信息管理室、系统建设室。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建设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履行对全省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责;参与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三)人员概况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编制人数50人,截止2017年底,我局实有职工66人,其中:在编职工44人,退休职工7人,借聘用人员15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省医疗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1601.51万元(含上年结转72.9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543.28万元增加58.23万元。其中:基本当年收入822.91万元,占总收入51.37%,专项当年收入705.7万元(含副省级和厅级人员医疗资金300万元),占总收入的44.06%,专项上年结转72.9万元,占总收入4.5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省医疗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601.51万元, 较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1438.28万元增加163.23 万元,年终无结余结转。

    2017年基本支出为822.91万元,占总支出51.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48%;日常公用支出12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5%;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15.8万元,占基本支出14.07%。

    2017年专项经费支出为778.6万元(含上年结转72.9万元),占总支出的48.62%。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维修维护费、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经费、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经费、设备购置费、印刷费等,从而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办公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好地服务。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24.3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医保基金财务和统计报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业务档案管理及全省基金运行分析等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省和省本级医保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7.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退休人员支出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省本级参保职工医保上账等信息的发送、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管、办公用房租赁、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及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0.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99.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无房职工的购房补助等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部门目标任务

    2017年,我局的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省厅的统一安排下,认真落实部、省医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做好统筹城乡经办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和基金运行监控、推进“三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拓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精准化、服务高效便捷化、管理决策科学化、决策依据大数据化、风险监控智能审核信息化、“两定协议”参与协商对等化,促进我省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其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符,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相符,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的相符,与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符。

    2.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清晰明确,确保了重点项目优先保障,“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较好。一是严格执行收入预算编制口径,做到了应编尽编,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二是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对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重点关注,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执行收支预算编制口径,提高了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准确度。

    3.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我局按要求及时编制并报送部门绩效,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公开部门绩效,做到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达到了预期要实现的效果。

    (二)综合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时限

    我局无专项资金分配。

    2.中期评估

    9月底、10月初,根据省财政厅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要求,对省财政上年结转和当年安排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2017年未做预算调整。

    3.绩效监控

    我局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

    4.非税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收入64元,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上缴财政。

    5. 资产管理情况

    1)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按规定做好单位资产登记及信息系统建设。

    2)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按财政厅规定进行资产清查。

    3)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资产报表。

    6.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差旅费审批报销办法》执行

    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会议费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控制力度,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7.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2月28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9月1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10月21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8.绩效评价情况

    1)评价项目覆盖率100%。

    2)评价层次。对本局所有部门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

    3)评价结果报告。2017年7月7日我局向财政厅报送了《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4)整改完成率。按要求完成。

    (三)部门绩效情况

    1.履职成效情况

    一是狠抓培训教育工作。我局按照提升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的要求,狠抓全省医保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分别从全省医保基金财务统计报表、全省联网数据、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全省医疗经办管理、省本级参保单位和“两定点”政策、全省异地就医门特联网结算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能力、提升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和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险事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是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8173.4万,全省综合参保率达98%;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49.9 亿元,当期结余199.6亿元,累计结余889.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73.5亿元, 当期结余60.3 亿元,累计结余 236亿元。

    三是加强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截至目前,异地就医备案达到71.23万人次,联网医院达到581家,省内异地结算达到17.5万人次,总费用28.07亿元,其中医保支付17.46亿元。跨省异地结算达到1.11万人次,总费用2.39亿元,其中医保支付费用1.62亿元。

    四是加强医保基金专项检查2017年开展全省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异地就医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563人次,违规机构1942家,违规费用共计4040.33万元,追回或拒付违规费用共计3808.59万元,暂停、解除协议共53家,移交行政或司法共11

    五是医保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20171-12月,全省贫困人口住院人次达229.14万,发生住院费用89.04亿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途径的保障共支付费用78.53亿元,其中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8.4%

    六是创新经办36种国家谈判药品我局组织权威临床专家制定下发全省适用的认定、用药标准,并开发建设联系医保、医院和药店的 “协同平台,是三医联动在国家谈判药品实施落地过程中的重要体现。目前,36种国家谈判药品在省本级和成都市已顺利落地实施,到目前共结算718人次,涉及单行支付药品14种,费用总额625.43万元,医保支付437.8万元,有效缓解了适应症患者的负担。

    七是大数据分析助推医保管理精准化。目前,医保数据在省级层面实现了全域、全库、全业务的每日集中,已上传数据约31.39亿条,省级标准化医保数据库已初步建立。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初步达到了对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控,科学评价医保基金使用能否更高质高效。同时,为下一步全省各地医疗保险业务运行实时监控、统一医疗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2.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

    2017年,省医保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社工作总体部署,“推进三医联动、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经办管理”为主线,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加强医保监管、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做实医保公共服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全省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医保待遇稳中有升,经办能力有效提高,促进了全省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明显;二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努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医保经办日常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

    3.满意度情况

    我局定期召集参保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对单位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大家的评价很高,获得了较高的满意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按项目预算进行支付,保障了我局履行各项职能开支的需要。

    经过认真对照《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我局各项指标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1分。

    (二)存在问题

    1.在编制部门预算,特别是编制专项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时,不够精细、不够准确。

    2.部分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未能按进度要求及时支付,主要表现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费方面。

    (三)改进建议

    1. 不断加强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和控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做好我局支出绩效管理和自评等各项工作。

    2. 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附件: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2018绩效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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