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1:41:17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强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创业孵化和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快成长和集聚发展。根据《四川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关于申报第五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5〕109号)精神,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同意授予成都顺康新科孵化基地和绵阳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园等10个单位“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称号,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创业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要集聚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要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基地须每年将工作总结报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组织和调动创业辅导机构、技术支持机构、投融资机构、政务代理机构等社会资源参与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面向小微企业提供集投资路演、创业分享、创业培训、技术转移、互联网+、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专业化的、高附加值服务。
三、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扩权强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并于每年底将示范基地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省经信委。
四、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进行不定期测评,并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撤销省级示范基地称号。
附件:第五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创业孵化和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快成长和集聚发展。根据《四川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关于申报第五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5〕109号)精神,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同意授予成都顺康新科孵化基地和绵阳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园等10个单位“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称号,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创业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要集聚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要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基地须每年将工作总结报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组织和调动创业辅导机构、技术支持机构、投融资机构、政务代理机构等社会资源参与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面向小微企业提供集投资路演、创业分享、创业培训、技术转移、互联网+、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专业化的、高附加值服务。
三、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扩权强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并于每年底将示范基地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省经信委。
四、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进行不定期测评,并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撤销省级示范基地称号。
附件:第五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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